順德居民養老保險行政村或居登記、資料變更指南


一、辦理條件
行政村(居)登記的審批條件為:各區范圍內的各行政村(居)委員會
二、所需材料
1、 登記資料的:
1 - 1、 區人民政府或鎮(街)政府批準成立村(居)的批文原件、復印件(原件核對退回)

1 - 2、 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原件核對退回)
1 - 3、 法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原件核對退回);(4)繳費賬戶開戶許可證或銀行印鑒原件、復印件(原件核對退回)
【順德居民養老保險行政村或居登記、資料變更指南】2、 資料變更的:村居申辦人根據變更的內容提供以下資料辦理

2 - 1、 變更名稱的提供主管部門批準變更資料的證明、新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原件核對退回)
2 - 2、 變更法人的提供新法人代表(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原件核對退回)
2 - 3、 變更繳費賬戶的提供新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銀行印鑒原件、復印件(原件核對退回)

三、窗口辦理流程
受理、經辦、復核、審批 。
四、網上辦理流程
訪問區網上辦事大廳→登錄(如果還沒有登錄帳號 , 先實名注冊)→在首頁事項查找欄里查找辦理事項→點擊在線申請→填寫表單→上傳相關電子材料(根據頁面提示清單要求)→提交確認→憑業務受理號查詢辦件辦理進度
五、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5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5個工作日
六、工作時間: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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