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辦理條件及要求 聊城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辦理條件

聊城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辦理條件及要求 聊城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辦理條件

聊城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服務綠卡》辦理指南:
一、事項名稱
山東省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服務綠卡》辦理 。
二、辦理依據
(一)《關于印發山東省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服務綠色通道規定(試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5]63號);
(二)《關于設立“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服務窗口”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154號) 。
三、受理單位及辦理地點
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二樓(聊城市東昌東路66號) 。
四、辦理條件

(一)高層次人才,主要包括從省外、國(境)外引進的以下四類人才:
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 , 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及以上的前2位完成人,國醫大師;
2、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和“創新人才推進計劃”入選者 , 長江學者,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和國家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學術技術帶頭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以及其他省、部級以上管理的高層次人才;
3、發達國家科學院、工程院院士 , 國際性學術科研組織會員、會士,世界500強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國際知名大學擁有終身教職人員;國家級和省級對外表彰獎項獲得者以及入選國家級和省級高端重點項目的外國專家;

4、在重點領域和關鍵技術崗位上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屬于我省急需緊缺專業的具有學歷學位的博士,具有創新創業業績的正高級職稱人才,以及其他經認定的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 。
(二)高技能人才 , 主要包括從省外、國(境)外引進的以下兩類人才:
1、世界技能大賽金、銀、銅牌獲得者,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主要負責人,省級人民政府選拔的最高層次的技能領軍人才;

2、“雙師型”高技能人才、高級技師(一級)、具備絕技絕活的特殊技能人才以及其他經認定的急需緊缺高技能人才 。
五、申請材料
《山東省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審核認定申報表》,并提供人才相關層次證明材料 。
六、基本流程
(一)申請
符合條件的人才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要求,并提供相關材料 。
(二)上報
由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的用人單位填寫《山東省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審核認定申報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上報行業主管部門;無主管部門的 , 報所在縣(市、區)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市直企業事業單位直接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三)審核
各行業主管部門或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用人單位上報的相關材料進行初審后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市人社局經審核提出初步意見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
(四)認定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有關部門及相關領域專家對申報人選進行評審 , 報省委組織部研究、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對評審通過的人才頒發《服務綠卡》 。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
八、辦理時限
即時受理 。
九、咨詢方式
現場咨詢: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二樓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服務窗口
電話咨詢:0635-822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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