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職工醫療保險補繳政策 威海醫療補充保險

威海職工醫療保險補繳政策 威海醫療補充保險

一、參保職工醫療保險間斷或繳費年限不足的,可以單獨補繳醫療保險嗎?
答:參保人員退休時連續繳費年限(含補繳和視同繳費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自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醫療保險退休待遇 。參保職工醫療保險間斷或繳費年限不足 , 預計退休時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達不到規定最低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 , 可在退休前任一年度按規定一次性補繳所差年限的醫療保險費 。
【威海職工醫療保險補繳政策 威海醫療補充保險】
二、補繳醫療保險費的繳費標準是什么?
答:補繳醫療保險費時,以補繳當年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費平均繳費基數為基數 , 按補繳當年規定的比例繳納 。(2020年度平均繳費基數為5761元,補繳2017年6月以前的醫保年限繳納比例為10% , 一年補繳費用為6913.20元;補繳2017年7月以后的醫保年限繳納比例為10.5%,一年補繳費用為7258.92元)
三、職工補繳醫療費是否計入個人賬戶?
答:(1)補繳間斷繳費部分,根據補繳時參保人員所處年齡段,按在職人員的有關規定(46周歲以下按3.5%、46周歲及46周歲以上按4%)劃入個人賬戶 。
(2)補繳間斷繳費期間以外的醫療保險費或參加住院醫療費統籌(繳費比例為5%)改按建有個人賬戶(繳費比例為10%)辦法參保,所補繳的醫療保險費不計入個人賬戶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