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調整社保費申報繳納流程后人員怎樣參保停保

優化調整社保費申報繳納流程后人員怎樣參保停保

沒有改變 。
仍為每月11日至次月6日可辦理人員參保登記業務或停保登記業務
每月7-10日為封機期,用人單位可通過“用人單位用工參保預登記”模塊為新入職員工辦理增員申報 。

優化調整社自保費申報繳納流程是指:
2023年12月1日起,改為用人單位不再向人社部門 , 而是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社保費 。
【優化調整社保費申報繳納流程后人員怎樣參保停保】用人單位和職工的社會保險登記、權益記錄、待遇支付、個人參保證明和單位參保證明開具等業務仍由人社部門辦理 , 流程不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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