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創業扶持政策 泰安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條件

泰安創業扶持政策 泰安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條件

一次性創業補貼申領條件:
(1)小微企業: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記注冊)、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在創辦企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創業人員(企業法人)、離崗或在職創業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對于符合條件的創業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創辦的小微企業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 , 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領50%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為 1.5萬元 , 每名創業人員、每個企業只能領取一次 。【泰安創業扶持政策 泰安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條件】

(2)個體工商戶:對勞動法定年齡內在我市行政區域內首次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2020年1月1日以后注冊登記 , 不含民辦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正常經營(指有正常經營收入)6個月以上且申請補貼時仍正常經營,申請補貼時在我市創業實體(注冊個體工商戶名下)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含個人繳費)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滿6個月的各類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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