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居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能一起交嗎

宿遷居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能一起交嗎

【回答】
居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不可以重復繳納
居民養老保險面向對象:
具有宿遷市城鄉居民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
【宿遷居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能一起交嗎】
法律依據: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第三條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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