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 居住登記 東莞居住登記現場怎么辦理

東莞 居住登記 東莞居住登記現場怎么辦理

流動人口在到達東莞市三日內,持以上申請材料到居住證受理窗口辦理 , 公安機關審核后,對符合登記條件的申請人當場發放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回執(按屬地管轄原則《流動人口居住回執單》是由信息登記的鎮街打?。?回執上沒有顯示領證時間) 。
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經審核后現場發放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回執 。

辦理地點:
居住地所在鎮街的市民服務中心、派出所或警務區的居住證受理窗口
辦理居住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1、現場如實填寫并簽名的《廣東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申報表》 。
2、申報人居民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代申報居住登記的需要提供代申報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
【東莞 居住登記 東莞居住登記現場怎么辦理】3、居住地址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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