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單位與職工協議不繳社保違法嗎 用人單位和個人協商不交社保

成都單位與職工協議不繳社保違法嗎 用人單位和個人協商不交社保

單位與職工協議不繳社保,違法嗎?
【成都單位與職工協議不繳社保違法嗎 用人單位和個人協商不交社?!?/strong>單位與職工協議不繳納社會保險,這種行為違法且不合理 ?!渡鐣kU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勞動法》規定 ,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該項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無效約定變更或者放棄 。

從本地的事業單位轉到外地的企業工作,社保如何接續?
參保人員由機關事業單位流動到企業的,按以下流程辦理相關轉移業務: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流程:首先,由參保人員新就業單位或本人向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填寫《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其次,等待社保機構告知辦理結果 , 具體轉移手續由社保經辦機構之間協同辦理 。
二、職業年金轉移流程:若新就業單位已經建立企業年金計劃,由新就業單位或本人提出轉移申請,將職業年金資金轉入年金計劃受托財產托管賬戶,并將記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權益的信息表(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供)交由企業年金管理機構 。若新就業單位沒有建立企業年金計劃,參保人員的職業年金基金不轉移,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繼續管理運營其職業年金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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