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困難企業職業培訓補貼申請 南寧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南寧市困難企業職業培訓補貼申請 南寧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桂政發〔2018〕57號)規定: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經所在市、縣級人民政府認定(含已經認定的)困難企業,組織已簽訂12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的職工參加崗位技能培訓,并取得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可的培訓合格證書(培訓時間不少于40個學時)后,給予企業每人800元的職業培訓補貼 。每人每年只能享受1次 。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
補貼對象:
組織已簽訂12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的職工參加崗位技能培訓的南寧市困難企業(包括南寧市本級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認定聯審小組認定的南寧市本級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企業) 。

培訓時間:
培訓時間不少于40個學時
補貼標準:
800元/人
培訓申請流程:
(一)原則上困難企業向企業所在縣、區(開發區)人社部門提出培訓申請,提交以下材料:
1. 南寧市困難企業職業培訓開班申請表(附件1)
2. 南寧市困難企業職業培訓學員花名冊(附件2)
3. 企業與培訓對象簽字確認的勞動合同簽訂情況表(應包含姓名、身份證號、勞動合同起止時間等內容)

(二)組織培訓
人社部門同意開班后,企業自主或依托外部培訓機構組織實施培訓 。
1. 根據培訓計劃和大綱實施培訓 , 不得擅自更改培訓內容 。確需修改的,須經人社部門批準同意 。
2. 培訓時間不少于40課時,每天培訓時間不超過8小時 。
3. 做好考勤簽到記錄,每半天簽到一次 。
4. 每半天培訓都必須拍攝培訓全景照,按時間順序整理存檔 。
(三)培訓結束后,企業組織學員開展考試考核,考試考核內容與方式由企業確定,報人社部門同意后實施 ??己撕细竦?,由企業出具《培訓合格證》 。【南寧市困難企業職業培訓補貼申請 南寧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補貼申領材料:
培訓結束后30日內,向開班審批人社部門提出補貼申請,提交以下材料:
1. 南寧市困難企業職業培訓補貼申請表(附件3)
2. 南寧市困難企業培訓補貼人員花名冊(附件4)
3. 考勤簽到表;
4. 培訓照片;
5. 培訓合格證(附件5) 。
補貼撥付時間:
人社部門收到符合要求的補貼申領材料30天內,完成補貼的審核 。符合條件的,將資金撥付給企業 。
附件:
附件1:南寧市困難企業職業培訓開班申請表
附件2:南寧市困難企業職業培訓學員花名冊
附件3:南寧市困難企業職業培訓補貼申請表
附件4:南寧市困難企業培訓補貼人員花名冊
附件5:培訓合格證書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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