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生活津貼申請條件

威海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生活津貼申請條件

威海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生活津貼申請條件
2018年以來在我區創辦企業,或到規定企業(指規模以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金融類企業,企業名單見附件1,下同),高校院所、教育衛生機構的科研、教育教學、醫護專業技術崗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全職工作 。


其中 , 博士研究生首次來威就業時年齡不超過45周歲 , 碩士研究生須為2018年及以后畢業,首次來威就業時在畢業3年內 。

首次申請要求社會保險費須累計繳費滿1年,第二次申請要求社會保險費須累計繳費滿2年,第三次申請要求社會保險費須累計繳費滿3年 。(社保繳費截止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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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生活津貼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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