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溫補貼怎么領 福建省高溫津貼領取問題可舉報處理

福建高溫補貼怎么領 福建省高溫津貼領取問題可舉報處理

福建高溫津貼標準
【福建高溫補貼怎么領 福建省高溫津貼領取問題可舉報處理】福建省境內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
5月份:按實際高溫天數12元/天計發
6-9月:可按260元/月計發或按實際高溫天數12元/天計發 。

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 。
而且必須是實打實的錢不能以冷飲代替!
用人單位不發高溫津貼,勞動者如何維權?

勞動者要保留考勤表、天氣預報等能夠證明自己工作時環境已達到發放高溫補貼標準的有效證據 。
目前,福建省勞動者可通過舉報投訴窗口、12333電話、12345平臺等渠道進行咨詢和反映訴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依法嚴肅查處理 。
高溫津貼引發的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如何維權?

勞動者在發現用人單位未依法落實高溫津貼有關規定時,要及時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向工會反映等 。同時,要提升自己的訴訟能力和證據意識,要保留考勤表、天氣預報等能夠證明自己工作時環境已達到發放高溫補貼標準的有效證據 。
溫馨提示
1、高溫季節即將來臨,各用人單位應合理安排職工夏季工作,適當調整高溫、露天作業人員的勞動強度和作息時間,避開高溫時段,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職工身體健康 。
2、廈門的高溫作業勞動者如果遇到單位在5月-9月份未按照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的,可以撥打5110656向廈門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反映,他們將進行核實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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