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失業保險金發放時間 東莞失業保險每月什么時間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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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形下 , 參保人辦理申領失業保險手續后,憑社??ɑ虼嬲鄣茸C件于次月15號后到銀行的任一網點領取失業保險待遇,領取失業保險金 。
申領材料
1.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2.未換領社會保障卡的,需提供參保人活期銀行存折或銀行儲蓄卡的原件 。

辦理流程
1.申請
(1)取號 。綜合業務 。
(2)申請 。參保人本人向東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或鎮(街)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提出申請 。

2.受理
受理員當場對紙質材料進行受理審核,接件受理員審查申請材料,一般情況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辦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予以受理;申辦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接件受理員不予受理,告知申辦人補齊資料 。

3.審核
初審通過的,受理員在系統錄入有關資料,進行待遇核定,確認系統的核定結果正確后,打印《失業保險待遇核定表》、《失業保險待遇支付決定書》與申請資料一并提交復核員復核 , 業務復核員對有關的待遇資料進行全面復核,復核簽名后 , 將《失業保險待遇支付決定書》等資料反饋申辦人簽收確認 。
4.辦理結果
申辦人當場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支付決定書》,于次月起,每月10日后憑社會保障卡或存折到所在銀行網點領取待遇 。
辦理地點:
參保人參保所在鎮(街)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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