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失業金 南陽失業人員怎么認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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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失業人員資格認定辦理
一、項目名稱:失業人員資格認定
二、辦理依據:
1、《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258號令);

2、《河南省失業保險條例》(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43號,2002年1月1日施行);
3、《失業保險金申領辦法》(勞社部令第8號,2001年1月1日施行) 。
【南陽失業金 南陽失業人員怎么認定資格?】三、報送材料:

1、用人單位失業人員名單、檔案、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證明;
2、失業人員本人身份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合同證明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3、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
四、辦理時限:法定規定15個工作日 。
五、辦理流程
審查受理、核準、辦理(發文)
六、收費標準:免費
七、辦公地址及聯系電話:
辦公地址:范蠡路1666號,市民服務中心1號樓430房間
主辦科室:63151006(失業保險科)
監督電話:63136209(紀檢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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