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工傷保險職工待遇再提高

南陽工傷保險職工待遇再提高

南陽市職工工傷保險待遇有所提高
今年南陽市繼續上調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等工傷保險待遇 , 從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 增加的待遇將于今年12月底發到相關人員手中 。

調整對象為:我市行政區域內2020年12月31日前開始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傷人員或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 。
調整標準為:傷殘等級為一級至六級的工傷職工 , 在原享受傷殘津貼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再增加:傷殘一級150元 , 傷殘二級140元 , 傷殘三級130元,傷殘四級120元,傷殘五級110元,傷殘六級100元 。傷殘程度為五級和六級且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的,調整費用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 。

【南陽工傷保險職工待遇再提高】
供養親屬撫恤金實行定額調整,調整額度為:65元(孤寡老人或孤兒為85元) 。1996年9月30日前發生的工傷,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
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根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946元的50%、40%、30%核定,即2973元、2378.4元、1783.8元;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25元/天/人的標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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