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喪葬補助怎么算?

南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喪葬補助怎么算?

南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喪葬補助
【南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喪葬補助怎么算?】按照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制度的意見>的通知》(豫人社規〔2021〕6號)文件規定,從2022年1月1日起,河南省開始實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制度 。

(一)補助對象
城鄉居民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期間或領取待遇期間死亡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后,發放喪葬補助費 。
(二)補助標準

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標準為12個月省定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2021年全省最低標準為108元)并隨我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同步調整 。
(三)領取條件

申領人員應當在參保城鄉居民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 , 持戶籍注銷證明或火化證明,到當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注銷手續(參保繳費期間死亡的到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待遇期間死亡的到待遇領取地經辦機構辦理),申請領取喪葬補助費 。超過6個月未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注銷手續的,不得領取 。領取待遇期間死亡的城鄉居民從其死亡次月起,經辦機構停止支付養老保險待遇 。
(四)辦理程序
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辦理死亡人員養老保險關系注銷登記時,填報《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發放登記表》,經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確認后,15個工作日內將喪葬補助費發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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