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調整新成立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費率優惠政策

天津調整新成立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費率優惠政策

》》》天津調整新成立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費率優惠政策
自2022年1月起,不再執行新成立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費率優惠政策,單位繳費比例統一按16%執行 。2021年12月按新成立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費率優惠政策繳費的用人單位,按照16%的單位繳費比例繳納2022年1月及之后的養老保險費 。
【天津調整新成立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費率優惠政策】
政策解讀
一、為什么要調整本市新成立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費率優惠政策?
答: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政策明確要求 , 各省市養老保險費率政策應嚴格統一,各省市自行出臺的費率優惠政策應在2021年12月底前調整規范 。按此要求,我市對新成立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費率優惠政策進行調整 。

二、政策調整后,用人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答:政策調整后,新成立用人單位的養老保險費率優惠政策不再執行,用人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16%,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8% 。
三、新成立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費率優惠政策從什么時間起調整?正在享受費率優惠政策的用人單位如何處理?
答:新成立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費率優惠政策自2022年1月起不再執行,2021年12月正在享受養老保險費率優惠政策的用人單位,2022年1月起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統一調整為16%,職工繳費比例統一為8% 。
四、用人單位在2021年12月繳納2022年1月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答:用人單位在2021年12月繳納2022年1月社會保險費,按照調整后的費率標準執行 , 即單位繳費比例16%、職工繳費比例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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