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成立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費率調整

天津新成立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費率調整

》》》天津新成立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費率調整
調整時間:自2022年1月起
調整后比例:單位繳費比例統一按16%執行
具體調整內容:
自2022年1月起,不再執行新成立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費率優惠政策,單位繳費比例統一按16%執行 。2021年12月按新成立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費率優惠政策繳費的用人單位,按照16%的單位繳費比例繳納2022年1月及之后的養老保險費 。
【天津新成立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費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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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要調整本市新成立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費率優惠政策?
答: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政策明確要求 , 各省市養老保險費率政策應嚴格統一,各省市自行出臺的費率優惠政策應在2021年12月底前調整規范 。按此要求 , 我市對新成立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費率優惠政策進行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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