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養老保險轉出 東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指南

東莞養老保險轉出 東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指南

參保人在年滿60周歲前跨省、市、縣(市、區)轉移戶籍的,應將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轉入新參保地,按新參保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 。
在戶籍遷移前已年滿60周歲的參保人,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在原參保地按原參保地標準繳納養老保險費、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
辦理材料
【東莞養老保險轉出 東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指南】
1、有效身份證件
2、戶口簿
3、廣東省社會保險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辦理流程
1.申請:申辦人通過現場提出書面申請,根據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
2.受理:受理部門當場對申辦人的資格和申請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 。受理的出具《受理回執》,并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 。情況復雜的,在法定辦結時限內辦結 。
3.辦結:受理部門辦結業務通知申辦人領取核定單或郵寄核定單 。(僅支持通過郵政收件、寄件,郵寄費用為申請人自費)
備注:不同辦事站點的流程和材料可能存在差異,建議辦理前咨詢0769-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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