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居民醫療保險 東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指南

東莞市居民醫療保險 東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指南

聯網結算
參保人辦理住院手續時,出示本人的社???nbsp;, 并按醫院的規定預付押金 。出院時,支付個人負擔費用,其余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院按規定結算 。
窗口辦理
住院、特定門診、符合規定的院外購藥、檢查、化驗、在市外醫療機構門診搶救無效死亡相關醫療費用及醫保個賬零星報銷應于費用發生后一年內到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特定門診醫療費用零星報銷可每年一次性辦理 , 在市內醫療機構門診搶救發生的醫療費用零星報銷應在費用發生后60天內到相應鎮街(園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辦理 。
【東莞市居民醫療保險 東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指南】
辦理零星報銷手續應提供合法有效的就醫結算及身份證明等資料,轉診轉院的參保人還應提供有效的轉診轉院證明,已申請特定門診、市外醫療機構繼續治療及異地就醫的參保人,應分別提供相應的有效批復資料 。
辦理材料
1.在未聯網的醫療機構發生的急診住院醫療費用;
2.住院期間符合規定的院外購藥、檢查等相關醫療費用 。
(1)住院收費收據(發票)原件1份(如在定點醫院已辦理醫保登記但因電腦故障等未能辦理現場結算的,除上述資料外,應由定點醫療機構在收費收據背面寫明未能結算原因并加蓋收費專用章)

(2)疾病診斷證明復印件1份;
(3)醫療收費匯總明細清單原件1份(限合并生育、工傷和非定點醫院住院提供);
(4)病案首頁復印件1份(限急診住院提供);
(5)入院記錄復印件1份;
(6)出院小結復印件1份;
(7)出生證復印件1份(限新生兒提供);
(8)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正反兩面復印件1份(新生兒未制社保卡的 , 提供戶口本復印件) , 他人代辦的需同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正反兩面復印件1份;

(9)本人銀行賬戶復印件1份(限所持社會保障卡不具備金融功能的) 。
辦理流程
一、參保人通過現場方式提出申請,按要求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
二、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時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 。經審查,參保人符合申請資格 , 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參保人因不符合申請資格的,不予受理,出具《東莞市社會保險待遇退單通知書》由參保人簽字確認后交參保人 。材料不齊全、格式不規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不予受理,填寫《東莞市社會保險醫療及生育待遇申領補資料通知單》由參保人簽字確認后交一聯參保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
三、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在承諾辦理時限內作出批復 。
四、參保人符合法定資格、標準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 , 準予通過,結束系流程;參保人不符合法定資格或標準的,不予通過 , 出具《東莞市醫療保障零星報銷退單通知書》交參保人,告知參保人不予通過原因;材料不齊全、格式不規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東莞市醫療保障零星報銷補資料通知單》交申請人補充材料 。
辦理地點:全市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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