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及起付標準 許昌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及起付標準是多少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6〕53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7〕142號)精神,為進一步提高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減輕參保人員經濟負擔,落實分級診療制度 , 引導參保人員合理就醫 , 結合許昌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對許昌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支付待遇進行調整,調整后的具體標準如下:

一、住院起付標準:一個醫保年度內首次住院起付標準為一級醫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600元、二級醫院900元、三級醫院1200元,轉外住院20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標準為一級醫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500元、二級醫院800元、三級醫院1100元,轉外住院1900元;第三次住院起付標準為一級醫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400元、二級醫院700元、三級醫院1000元,轉外住院1800元;第四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標準為一級醫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300元、二級醫院600元、三級醫院900元,轉外住院1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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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額:一個醫保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額由41000元提高至50000元;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額由159000元提高至300000元,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基金合計年最高支付限額由200000元提高至350000元 。
三、統籌基金支付分段:起付標準以上至30000元,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在職職工85%,退休人員90%;30000元以上至50000元,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在職職工91%,退休人員96% 。
本辦法自2019年7月1日起執行 。
如有疑問可撥打12333或0374-2620759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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