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可以和公租房一起申請嗎?

余杭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可以和公租房一起申請嗎?

丨余杭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可以和公租房一起申請嗎?
不可以,按余人才辦〔2021〕5號政策享受余杭區高層次人才租賃補貼與公共租賃住房政策互斥,領取余杭區高層次人才租賃補貼需停止享受互斥政策并扣除已享受年限 。

拓展內容:申請條件
①與余杭區用人單位簽訂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且已在余杭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屬創業人員的,應持有余杭區營業執照(擔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企業完稅證明 。
②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從2013年10月21日至申請之日期間在余杭區范圍內無住房 , 且未享受相關住房(租房)優惠政策 。
【余杭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可以和公租房一起申請嗎?】③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租賃地址必須在余杭區內,需居住類性質房屋且需要辦理租賃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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