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實施細則政策問答

南沙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實施細則政策問答

《廣州市南沙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實施細則》政策問答
問題1:什么是來穗人員隨遷子女?
答:《細則》中所稱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是指持有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 , 并在廣州市內具有穩定職業、穩定住所、且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非廣州市戶籍人員的非廣州市戶籍適齡入學子女 。
問題2:《細則》適用對象包括哪些人員?
答:(一)隨遷子女為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且尚未入學,要求入讀南沙區公辦學校和南沙區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小學一年級;或應屆小學畢業要求升讀南沙區公辦學校和南沙區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初中一年級;
 ?。ǘ?周歲以上尚未入學的隨遷子女憑戶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延緩入學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前往區教育局現場審核和報名 。
問題3:隨遷子女學位安排的原則或前提是什么?
答:根據規定,我區在保證完成本區戶籍地段生、統籌生和符合市、區政策性照顧借讀條件規定的學生招生任務前提下,以持有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的來穗人員適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的人數為計算基數,以我區公辦小學和公辦初中(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為主統籌安排學位 。
問題4:什么是積分計算人?
答:計算積分時,申請人可自主選擇子女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監護人)中一方(戶籍須為非廣州戶籍)進行資格審核并根據本人實際條件計算積分,此計分人即為積分計算人 。必須注意的是,積分計算人選擇后 , 所有的積分項目均以此人條件進行計算得分 , 中途不能更換 。

問題5、2022年南沙區隨遷子女的積分如何計算?
答: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的通知》(穗府規〔2021〕7號)、《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穗來穗規字〔2021〕1號)及《廣州市南沙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實施細則》(穗南府辦規〔2020〕3號)要求,隨遷子女必須先核定廣州市積分制分值后才能參加南沙區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積分制入學 。
隨遷子女入學總積分為廣州市積分制分值+南沙區補充加分之和 。廣州市積分制分值包括基礎指標和加分指標兩部分,指標內容和分值由市直接核定;南沙區補充加分由區根據實際制定 , 最高不超過30分 。
問題6:申請廣州市積分制分值的時間如何安排?
答:根據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部署,申請報名參加南沙區2022年積分制入學的申請人,需通過“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提出積分制申請或積分調整申請,并在收到預審通過的通知短信后,于2022年3月31日17:00前攜帶紙質資料前往居住證申辦所在鎮(街)積分制受理窗口核驗 。申請廣州市積分有關事項詳見“2022年南沙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應先核定廣州市積分制分值的公告” 。
申請人在我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網上報名規定時間結束前未能核定廣州市積分制分值,盡管不會影響隨遷子女后續的入學報名申請 , 但影響積分總分 。

問題7:南沙區積分制入學如何申報?
答:入學申請人確認廣州市積分,不等同于完成南沙區積分制入學申報,還須按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南沙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系統進行入學申請、填報志愿,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
問題8:南沙區補充加分如何設置核定?
答:根據區政府的統一部署安排,對為南沙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的來穗人員的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給予加分照顧 。加分指標包括在我區居住、合法穩定就業、所在工作單位和任職情況等 。區加分指標由區內各職能部門分別進行審核和賦分 。
問題9:隨遷子女申請南沙區公辦學位的方式有哪些?
答:根據規定 , 我區明確隨遷子女按照以下方式申請南沙區公辦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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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第一批投檔但未被錄取的隨遷子女及不符合統籌安排學位條件但持有在我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來穗人員的隨遷子女可參加第二批投檔錄取 。
2.上述兩批投檔錄取完成后,如學校公布的隨遷子女招生計劃仍未錄滿,則符合第二批投檔條件但未被投檔錄取的隨遷子女可參加補錄 。
【南沙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實施細則政策問答】
問題10:投檔錄取的原則是什么?
答:錄取原則為“排序優先,遵從志愿”,即先按來穗人員排序情況從高到低檢索,再按填報的學校志愿順序依次逐個檢索投檔錄取 。
填報志愿分為“第一批投檔”及“第二批投檔”兩個批次,每批次學校志愿數不多于3個 。投檔分兩批先后獨立進行,已被投檔錄取的學生不得再參加后續批次投檔 。
第一批投檔或積分相同的第二批投檔,依次按來穗人員在我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的時間、在本市購買社保時間長短進行排序,若排序仍相同,由系統隨機進行排序 。
問題11:是否所有符合第一批投檔資格條件的隨遷子女均能獲取我區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初始年級學位?
答:不是 。符合第一批投檔資格條件的隨遷子女屬于統籌安排學位的范疇,但批次投檔錄取原則為“排序優先,遵從志愿”,若符合第一批投檔資格條件的來穗人員排序靠后或填報志愿不合理,也可能投檔失敗,不能獲取我區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初始年級學位 。
問題12:是否所有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均能獲取我區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初始年級學位?
答:不是 。我區在保證完成本市戶籍地段生、統籌生和符合市、區政策性照顧借讀條件規定的學生的招生任務前提下,以持有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的來穗人員適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的人數為計算基數,以我區公辦小學和公辦初中(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為主統籌安排學位,并按廣州市目標要求逐年增加學位比例 。因此,不能100%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均能獲取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初始年級學位,請不符合條件、排序靠后的隨遷子女提前安排申請入讀民辦學?;蚧貞艏鼐蛯W 。
附件:1.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資格現場審核點
2.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居住情況咨詢點
3.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社保情況咨詢點
4.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任職崗位情況咨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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