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天津政策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天津怎么辦理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天津政策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天津怎么辦理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天津政策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天津怎么辦理】>>>受理條件
外省市戶籍公民,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 , 或已辦理退休手續,來津居住滿6個月,成年子女均為京津冀常住戶口(已注銷戶口的現役軍人、出國定居人員除外)且至少一人為天津市常住戶口,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產權住房的 , 可以申請在津落戶;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


>>>應提交的材料
1.書面申請;
2.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申請人男性不滿60周歲、女性不滿55周歲的,還須提供退休手續);

3.能夠證明申請人全部子女情況的證明材料(個人檔案等),以及在津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證(京冀成年子女、已注銷戶口的現役軍人和出國定居人員系統內部查詢確認);
4.申請人《天津市居住證》;
5.落戶地居民戶口簿;
6.房屋產權證明;
7.房主、戶主同意落戶聲明;
8.能夠證實房主與落戶人親屬關系證明材料(能夠系統查詢的免予提交);
9.隨遷未成年子女的,提交該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及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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