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直公積金貸款流程 陜西省直公積金貸款哪個銀行可以辦理

陜西省直公積金貸款流程 陜西省直公積金貸款哪個銀行可以辦理

陜西省直公積金貸款流程(材料)
(一)申請人提交貸款申請材料
借款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時,應向省中心受托經辦銀行提供以下資料:
1、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軍官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
2、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單身聲明等 。
3、繳存情況和還款能力證明: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即省中心不需提供繳存證明 。申請人不在省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符合省中心規定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及明細 。還款能力要求的家庭收入按照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或工資收入計算 , 測算的貸款月還款額不得高于家庭收入的50%,且扣除測算還款額和家庭負債后的家庭月收入不得低于1500元 。
4、貸款用途證明:(1)貸款用于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購房文件;(2)單位集資建房貸款的,應提供政府房改部門的建房批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審平面圖及樓層平面圖;(3)貸款用于個人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批準文件、工程概預算;(4)貸款用于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權屬證明、房屋安全鑒定證明、工程概預算 。

5、首付款(自籌資金)證明:(1)購買商品房,提供售房單位的發票或收據;(2)購買二手住房的,提供《西安市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監管首付款入賬憑證》或符合規定的第三方出具的收付款收據;(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施工單位出具的收款票據等有效憑證 。
6、貸款擔保材料 。
7、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的征信報告 。
8、省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或資料 。
(二)貸款申請的受理和審查
申請人持規定的申請資料,到省中心受托經辦銀行提交申請,申請資料齊全的即受理 。已受理的申請資料,審查時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貸款申請的審查包括初審、復審和貸款審批 。
1、貸款初審 。初審采取委托受托經辦銀行審查方式 。貸款初審包括以下內容和步驟:
(1)申請人借款資格審核 。包括借款申請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份證明、婚姻證明合法有效,繳存住房公積金狀況符合規定 , 個人住房公積金受理確認書相關信息與申請人提交資料信息及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信息一致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簽章完整、字跡清晰 。
(2)住房消費真實性審核 。購買住房的 , 審核購房合同、首付款憑證合法有效 , 首付款金額達到規定比例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審核批準文件合法有效,自籌資金達到預算工程費用的規定比例 。【陜西省直公積金貸款流程 陜西省直公積金貸款哪個銀行可以辦理】

(3)收存的證明資料審核 。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復印件與原件無異,影像資料采集完備 。
(4)與借款申請人面談 。進一步核實借款申請人提供證明資料及借款行為的真實性 , 告知借款申請人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等,并形成面談記錄 。
(5)根據借款申請人委托,通過查詢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系統或其他信用評級機構提供的個人信用報告,審查借款人的歷史信用情況 。
(6)出具初審結果意見:符合貸款條件的 , 由初審經辦人對借款申請人可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擔保方式、還款能力、還款方式 , 影像資料等提出初步審查意見,收存規定的證明資料 。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應說明原因,退回申請資料 。對借款申請人的貸款條件或提供的證明資料有疑義的,應要求借款申請人補充相關證明資料后再受理 , 或進行調查后予以答復 。
2、貸款復審 。貸款復審由貸款經辦部門進行,復審經辦人對通過初審后的貸款申請進行審核,包括以下內容和步驟:
(1)復審主要包括:采集上傳的證明資料齊全、印鑒清晰;貸款金額、期限、利率計算準確;擔保方式符合規定;電子數據與影像資料相符;其他需要復核的內容 。

(2)出具復審意見:復審通過的 , 復審人員應出具復審同意貸款的意見,通過審核系統提交部門負責人審核;復審未通過的,注明原因,由審核系統退回 。
(3)復審中發現疑義的,復審人員將通過審核系統退回初審人員,要求及時調查落實和補充 。
3、貸款審批 。貸款審批由貸款經辦部門進行,審批經辦人對通過復審后的貸款申請進行審核,包括以下內容和步驟:
(1)審查貸款影像資料是否齊全和符合要求,初審、復審手續是否符合要求,申請貸款的期限、金額是否符合規定等 。經審查獲得批準的貸款申請,進行系統同意進入擔保審核流程 。
(2)經審查發現疑義的,將貸款申請通過審核系統退回,要求銀行經辦責任人調查落實 。
(3)未獲得批準的 , 注明未批準原因,將貸款申請通過系統退回銀行,由銀行經辦負責人告知借款人未批準原因并返還貸款申請資料 。
(三)簽訂借款合同和辦理擔保手續
1、依據貸款審批表和系統信息 , 受委托銀行制作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中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擔保方式、還款方式等內容應與省中心貸款批準意見和系統信息一致 。
2、省中心指定的擔保公司在受理擔保申請后,審核相關手續是否齊全,對符合擔保條件同意提供擔保的,3日內出具《西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辦結通知書》 。
3、合同各方應在借款合同上簽字蓋章,受委托銀行應要求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房屋共有權人、抵押人等當面簽字確認 。
為了方便借款申請人,減少辦理手續次數 , 申請人及配偶等在受托銀行進行面談時,可同時預簽按照受托銀行初審通過的貸款金額、期限、擔保方式等項目制作的借款合同,待省中心貸款審批同意后,經辦銀行和擔保公司再在借款合同上簽字蓋章 。若省中心貸款審批借款申請的有關項目有變化,則按貸款審批通過的內容重新制作借款合同,合同各方履行簽字蓋章手續;若貸款審批未通過的,則預簽合同作廢 。
(四)貸款發放
1、貸款發放前 , 貸款經辦部門應安排專人核實以下內容:貸款已獲得批準;已完成面談等事項;當事各方已簽訂了借款合同;已辦妥貸款擔保手續 。
2、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中心將貸款資金劃轉至售房單位或者建房、修房承擔方在銀行開設的賬戶或二手房資金監管專戶,原則上3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借款人原因延遲放款的除外) 。
(五)異地貸款
職工未在省中心繳交住房公積金,在西安市區購買住房申請貸款的,可按照上述辦理程序和省中心《陜西省內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須知》的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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