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慢性病待遇標準規定 太原慢病的報銷比例

太原市慢性病待遇標準規定 太原慢病的報銷比例

待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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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待遇享受的醫療機構 。具備享受定額門診慢性病待遇資格的的參?;颊?nbsp;, 除在認定的定點醫療機構享受待遇外 , 可再根據本人意愿任選一所協議定點醫療機構(含基層定點醫療機構)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 , 原則上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半年內不允許變動 。
2.統籌基金支付比例 。門診慢性病病種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乙類項目不再承擔自付部分,病種最高支付限額內的合規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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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待遇享受的醫療機構 。具備享受非定額門診慢性病待遇資格的參保患者,應選定一所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治療并享受相應待遇,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原則上一年內不允許變動 。

2.統籌基金支付比例 。門診慢性病病種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 , 個人不承擔起付標準和乙類項目自付部分,城鄉居民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內合規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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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慢性病支付范圍按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和《診療 項目》執行,醫藥費用由醫?;鸢匆幎ㄖЦ?。

1.以下藥品不納入用藥目錄
 ?。?)未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藥品;
 ?。?)與門診慢性病病種門診治療無關的藥品;
 ?。?)明確不得在門診使用的藥品;
 ?。?)輔助類或滋補類的藥品;
 ?。?)其他不適宜門診使用的藥品等 。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藥品,直接調出用藥范圍
 ?。?)《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調出的藥品;
 ?。?)被藥品監管部門撤銷、吊銷或者注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藥品;
 ?。?)國家及省規定的其它情形 。
3.藥品限定支付范圍
門診慢性病使用藥品的限定支付范圍按《基本醫療保險藥品 目錄》規定執行 。醫保經辦機構負責病種、藥品編碼的對照 。
4.醫療項目支付范圍
【太原市慢性病待遇標準規定 太原慢病的報銷比例】門診慢性病病種的診療項目和醫用耗材暫按現行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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