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居民醫保門診報銷待遇 韶關居民醫保門診報銷待遇標準

韶關居民醫保門診報銷待遇 韶關居民醫保門診報銷待遇標準

韶關居民醫保門診報銷待遇一覽
一、享受人群
全市范圍內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并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居民 , 均可享受門診統籌醫療保險待遇 。

二、享受方式
普通門診統籌就醫管理實行定點醫療 。
參保居民須在韶關市區域內的定點醫療機構中選擇一家基層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大、中專、技校校醫院)和一家一體化建設的衛生站作為自己的普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一般一年一定 。

注:除急救和搶救外,參保居民未經轉診到非選定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

三、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1、支付范圍
普通門診統籌按照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醫用耗材和診療項目支付范圍支付 。
2、支付限額
普通門診統籌不設起付標準,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人300元,市外就醫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50元/年 。
【韶關居民醫保門診報銷待遇 韶關居民醫保門診報銷待遇標準】3、支付比例
(1)一般診療費(村衛生站5元/人次,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0元/人次)納入居民醫保普通門診統籌支付范圍,按70%給予支付 。
(2)普通門診合規醫療費用支付比例:衛生站和大、中專、技校校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70%給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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