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人才引進政策 廊坊人才引進經商遷入辦理指南

廊坊人才引進政策 廊坊人才引進經商遷入辦理指南

廊坊人才引進落戶辦理指南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河北省公安機關戶口登記管理工作規范》
《廊坊市深化戶培制度改革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保法》
申請主體
1.人才引進遷入申請人為人才本人 。
2.經商遷入申請人為法人或個體經營者本人 。
申請條件
在香河縣、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就業并連續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經商且依法納稅的下列人員,本人以及隨遷的配偶、子女可在居住、就業地辦理落戶

(1)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
(2)取得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的人員
(3)取得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4)留學歸國的畢業生
(5)經組織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認定的加入
中國國籍的外國人才以及其他優秀人才
(6)榮獲市級以上勞動模范稱號的人員 。
說明:納稅是指公司法人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或個體經營者繳納的個體經營所得稅 。對于我未繳納上述稅種的,需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
說明:
(一)合法穩定住所范圍:
1.取得所有權的私有住宅提供;
2.取得使用權的單位公產住房;
3.取得使用權的私有租賃住房提供;

4.取得使用權的公租房;
(二)對于符合合法穩定就業遷入政策的無合法穩定住所人員 , 可在以下地址落戶:
①單位集體戶落戶:提交就業單位同意落戶證明及單位集體戶首頁
②人才中心集體戶落戶:提交三方代理協議及同意落戶證明
③派出所公共地址落戶:提交派出所公共地址落戶承諾書
注意事項:微信只支持符合以上就業、經商申報的業
申請材料
經商遷入
①居民戶口簿
②居民身份證
③工商營業執照以及納稅證明(城鎮職工養老證明)
【廊坊人才引進政策 廊坊人才引進經商遷入辦理指南】④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能夠證明隨遷直系親屬關系的免于提供)

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1.取得所有權的私有產權住房提供: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
2.取得使用權的單位公產住房提供:產權單位出具的使用證明及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
⑥人才證明
3.取得使用權的私有租賃住房提供:租賃合同和租賃房房產證及承租人無房證明和出租房屋備案登記證和出租房同意落戶承諾書;
4. 取得使用權的政府保障性公有租賃住房提供:租賃協議;
5:非本人需提供百系關系證明)
說明:對無合法穩定住所人員落戶單位集體戶、人才中心集體戶或落戶派出所公共地址的提供以下手續:
①單位集體戶落戶:提供就業單位同意落戶證明及單位集體戶首頁
②派出所公共地址落戶:提供派出所公共地址落戶承諾書
線上辦理流程
第一步線上申請
申請人按照指引要求如實填寫申請信息井拍攝所需的電子材料進行提交 。點擊
第二步線上審核審批
公安機關自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信息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結果
1:對于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將以微信通知的方式告知申請人 。
2對于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將以微信通知方式告知不予辦理的原因,業務終止 。
3:對于材料缺失或拍攝不規范,將以微信方式告知申請人補充、完善材料后,重新提交 。
第三步業務辦理
對于線上審核審批通過的申請人自告知后,須攜申報電子材料的原件以及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指定戶籍窗口,填寫《戶口遷入申請表》辦理落戶 。
特別告知
申請人所提供材料須真實有效,因提供偽造、虛假證件造成法律后果的,由申請人本人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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