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指南 廊坊市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廊坊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指南 廊坊市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報銷條件
1、廊坊市城鄉居民參保人員
2、正常享受廊坊醫療報銷待遇
3、按規定辦理了相關醫保手續
申請材料
1、費用單據原件、費用匯總明細原件、診斷證明原件

2、住院病歷復印件(病歷首頁、入院記錄、出院記錄、手術記錄、臨時和長期醫囑)
3、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復印件及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4、符合規定的急診費用報銷需提供急診病歷、急診費用收據原件及復印件、處方及相關費用明細
5、門診特殊疾病報銷需提供費用收據原件、處方或費用明細

6、提供本人廊坊銀行卡號或賬號,參保居民可提供直系親屬銀行卡號或賬號
7、相關備案手續
報銷比例
普通門診待遇:參保居民在一級及以下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含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就醫,合規費用超過50元部分,可按50%比例報銷 。每年可報銷60元 。在統籌區內連續參保滿3年后,報銷比例提高到60% 。

門診慢(特)病待遇:參保居民患有門診慢(特)病種,在具有認定資質的定點醫療機構網上申報認定后,可享受門診慢(特)病待遇 。帶藥處方量可延長到3個月 。
住院待遇:參保居民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因病住院發生合規費用 , 年度最高支付15萬元 。
大病保險待遇:參保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負擔超過16000元的,大病保險給予進一步保障,年度最高可支付50萬元 。
醫療救助:對符合規定的救助對象可給予醫療救助 , 救助標準按各縣(市、區)規定執行 。
省內異地無異地:參保居民在省內已開通異地就醫住院、門診和定點藥店購藥費用可使用社??ɑ蛘哚t保電子憑證直接結算,無需備案 , 享受同城待遇 。
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撥付
申請——受理——審核——撥付
1、參保人需要辦理現金報銷時 , 將需提供的資料準備齊全 , 到參保地的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各分局保險科辦理;
2、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對參保人所提供的現金報銷資料進行初審 , 將有關信息錄入電腦,資料齊全且符合現金報銷條件的,打印受理單及收件回執;資料不齊全的,打印補齊資料通知書,待資料齊全時補正受理;不符合現金報銷條件的,開出不予受理通知書;
3、參保人或代辦人在上述通知書上簽名,如報銷的現金不轉入繳費帳號,則需另外提參保人的銀行存折原件或復印件(限四大國有銀行),工作人員錄入存折帳號 , 打印存折帳號單,參保人簽名確認;
4、工作人員對現金報銷資料進行審核 , 報領導審批后交計劃財務處支付 。
辦理時限
30個工作日
咨詢電話
【廊坊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指南 廊坊市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0316-222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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