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居住證簽注辦理指南 汕尾居住證簽注辦理指南電子版

汕尾居住證簽注辦理指南 汕尾居住證簽注辦理指南電子版

辦理條件
居住證每年簽注1次,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居住證滿1年之日前1個月,持證人攜帶相關材料進行辦理 。
辦理材料
1、居住證-簽注居住證
2、居住證
3、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監護人、近親代為辦理
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根據申請事由分別提供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

辦理流程
線下辦理
1、公民本人或代辦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鄉鎮(街道、社區)流動人口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填寫《居住證申領表》,交驗上述辦理材料 。
2、相關部門及時受理、核對、錄入、傳輸、制證;

3、申請人到材料提交地,即所屬轄區公安分局辦事大廳或派出所或社區服務中心領證 。
線上辦理
需簽注居住證可進入“粵省事”APP或小程序,將地址切換至所在城市,在首頁搜索欄輸入相應關鍵詞進入服務 。

進入簽注居住證辦理頁,知悉辦理指南后點擊資格校驗,核驗辦理資格 。核驗通過后 , 選擇相應情形 。
通過后根據頁面提醒填寫信息 , 選擇領取方式并上傳材料,確認所填寫的信息后提交申請 。
若資格校驗顯示為免材料對象則無需提供材料,根據頁面提示進行操作即可 。
溫馨提示:
1.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
【汕尾居住證簽注辦理指南 汕尾居住證簽注辦理指南電子版】2.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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