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可以拒絕員工辭職 公司可以拒絕員工辭職嗎

公司是否可以拒絕員工辭職 公司可以拒絕員工辭職嗎

【公司是否可以拒絕員工辭職 公司可以拒絕員工辭職嗎】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 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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