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解讀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解讀

2023年10月28日 ,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印發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冀政發〔2023〕8號,以下簡稱《通知》) ?,F就相關內容進行如下解讀:
一、《通知》修訂背景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規定:“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

我省現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以下簡稱“征地區片價”)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即滿三年 。為嚴格依法行政,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群眾合法權益,保障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經省政府研究,對全省征地區片價進行修訂 , 印發《通知》 。
二、《通知》有哪些主要內容?
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規定,結合我省實際 , 《通知》對全省征地區片價的適用范圍、涵蓋內容、分配方式 , 其他相關補償費用、社會保障費用的確定原則和新的征地區片價執行時間、具體標準等作出了規定;并明確雄安新區可參照執行 , 另有規定可從其規定 。

三、《通知》具體從哪些方面對我省實行征地區片價相關工作進行了起草完善?
一是關于適用范圍 。我省自2009年實行征地區片價以來,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征收補償執行統一標準,其中山區未利用地和壩上未利用地按照征地區片價的60%執行 。本輪繼續沿用該政策 。
二是關于涵蓋內容 。征地區片價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不包括法律規定用于社會保險繳費補貼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其他補償費用 。

三是關于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比例 。繼續沿用以往分配比例,20%為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80%為安置補助費,需要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 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歸被安置人員 。被征土地沒有土地使用權人、集體經濟組織未發包或實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全部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分配或使用 。
四是關于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標準 。征收土地的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標準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制定,省政府委托各市政府批準執行 。
五是關于社會保障費用標準 。繼續沿用以往做法,在征收農用地報批前,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不低于征地區片綜合地價10%的標準,確定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
六是關于新的征地區片價執行要求 。新的征地區片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政策宣傳解讀 。嚴格落實土地征收相關法律法規和程序規定 , 抓好新征地區片價的實施,依法依規做好土地征收工作 , 建立協調工作機制,防范化解風險隱患,確保政策有序銜接、平穩過渡,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群眾合法權益 。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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