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幾歲孩子可以自主選擇跟隨? 父母離婚小孩幾歲可以自己選擇

父母離婚,幾歲孩子可以自主選擇跟隨? 父母離婚小孩幾歲可以自己選擇


父母離婚小孩八周歲可以自己選擇跟隨誰生活 , 因為八周歲以上的孩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民法總則》將于2020年12月31號失效) 。
【父母離婚,幾歲孩子可以自主選擇跟隨? 父母離婚小孩幾歲可以自己選擇】
根據《民法典》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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