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標準是什么 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最高標準

秦皇島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標準是什么 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最高標準

一、返還標準
大型企業按本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 , 中小微企業按本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其他參保單位按本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50%返還 。參保企業的劃型按照2020年度實施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的劃型結果執行 。(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不含補繳的歷年欠費和滯納金) 。

二、申領條件

1.申領穩崗返還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符合國家和我省及所在地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采用參保單位承諾形式) 。
【秦皇島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標準是什么 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最高標準】2.嚴重失信單位(以“信用河北”網站的“受懲黑名單”和“失信被執行人”查詢結果為準)、被列入破產清算或注銷名單的“僵尸企業”不予發放穩崗返還 。

3.參保企業及其他參保單位(包括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2020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6%的;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企業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申領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
裁員率=上年度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上年度月均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l00%
4.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上年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2個月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