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區公租房租賃合同到期復審續租或騰退相關政策解讀

泰安市區公租房租賃合同到期復審續租或騰退相關政策解讀

泰安市區公租房租賃合同到期復審續租或騰退相關政策解讀
一、關于公租房租賃合同到期進行資格復審、續租或騰退的規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1號)第十八條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第三十條規定:“租賃期屆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泴徍朔蠗l件的,準予續租 , 并簽訂續租合同 。未按規定提出續租申請的承租人,租賃期滿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钡谌粭l規定,提出續租申請但經審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承租人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搬遷期滿不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 承租人確無其他住房的,應當按照市場價格繳納租金 。
《關于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的實施意見》(泰政辦發〔2022〕12號)第三條第四款規定,拒不騰退的承租人,納入“信用泰安”失信人員名單 。

二、關于公租房租金標準的規定
《關于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的實施意見》(泰政辦發〔2022〕12號)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實行政府定價,并根據保障家庭收入水平層次劃分階梯租金 。租金應根據同地段同類型市場租賃住房情況進行測算,原則上每3年調整一次 。劃定范圍內的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保障面積標準為:2人及以下家庭建筑面積30平方米,3人及以上家庭建筑面積50平方米 ?!?br /> 根據《關于明確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的通知》(泰發改價格〔2022〕146號)(自2022年4月1日起執行 , 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和《泰安市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基本優待目錄實施細則》(泰退役軍人發〔2021〕10號),市區公租房租金標準如下:

1、屬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殘疾軍人、撫恤補助優撫對象,免除租金;
2、一類標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非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殘疾軍人、撫恤補助優撫對象,實物配租保障面積之內免除租金,實物配租保障面積之外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執行不高于同地段同類型同標準住房市場平均租金的30%,即按同小區的二類標準執行 。
3、二類標準:低保邊緣家庭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執行不高于同地段同類型同標準住房市場平均租金的30% 。按建筑面積計費,各小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具體標準為:惠普家園西區1.5元/㎡·月;高鐵新區A區1.8元/㎡·月;御駕新苑小區2元/㎡·月;岳秀福邸小區2.1元/㎡·月;潤豐園小區2元/㎡·月 。
4、三類標準:除一類、二類標準以外的其他中低收入保障家庭,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執行不高于同地段同類型同標準住房市場平均租金的60% 。按建筑面積計費,各小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具體標準為:惠普家園西區2.5元/㎡·月;高鐵新區A區3.6元/㎡·月;御駕新苑小區4元/㎡·月;岳秀福邸小區4.2元/㎡·月;潤豐園小區4元/㎡·月 。

5、配套房租金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按照對應住房租金標準的50%執行 。免除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殘疾軍人、撫恤補助優撫對象配套房租金 。
公租房租金屬于政府性基金收入,按規定應及時全額繳入國庫 。同時,根據相關規定,承租人累計6個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 應當騰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取消其保障資格 , 限期騰退住房;逾期不騰退的,按照市場租金收取占用期間的租金 。欠繳租金的承租人,納入“信用泰安”失信人員名單 。
三、關于住房保障資格和家庭收入水平層次認定的規定
《關于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的實施意見》(泰政辦發〔2022〕12號)第三條第四款規定:“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核對申請家庭經濟狀況,認定低保、低保邊緣家庭身份;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認定申請家庭保障資格 。各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統一受理窗口” 。市區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住房保障資格和收入水平層次,是區、功能區相關部門單位根據申請人提報的材料,并利用大數據對家庭的住房、收入、財產等情況嚴格審查、綜合核對認定的 。
四、咨詢電話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務中心咨詢電話:6180015,惠普西區現場咨詢電話:6181596,潤豐園現場咨詢電話:6527179,岳秀福邸、御駕新苑現場咨詢電話:8274198 , 高鐵A區現場咨詢電話:8807018 。
泰山區住房保障咨詢電話:6268827
岱岳區住房保障咨詢電話:8566089
高新區住房保障咨詢電話:8938037
泰山景區住房保障咨詢電話:5369373
【泰安市區公租房租賃合同到期復審續租或騰退相關政策解讀】徂汶景區住房保障咨詢電話:891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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