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應在什么期限內簽訂

勞動合同應在什么期限內簽訂

無論用人單位是否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均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
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應在什么期限內簽訂】2、《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
特別提示:
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是否約定試用期,由雙方當事人根據情況協商 , 也可以不約定 。當事人沒有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不影響其成立與生效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