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于都縣人才住房可以續租嗎知乎 贛州于都縣人才住房可以續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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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滿后,承租人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 , 可續簽合同 。
搖號配租完成1個月內,用人單位應與縣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簽訂《人才住房租賃合同》,逾期視為申請人主動放棄本次人才住房承租資格,放棄承租資格的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人才住房 。簽訂的租賃期限為三年,用人單位應依據合同的約定,采取銀行托收的形式,按時足額繳納租金、物業服務費(含本單位應承擔的租金部分) 。在該合同的框架下,用人單位可與承租人才簽訂子合同 。合同期滿后,承租人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 , 可續簽合同 。承租期限最長不超過五年 。【贛州于都縣人才住房可以續租嗎知乎 贛州于都縣人才住房可以續租嗎】


補充內容:
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在于都縣創業或被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正式聘用(錄用)并繳納了于都縣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作或服務期限滿一年(2022年 9月30日前參加工作),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請人均在縣城無住房、無購房、無建房記錄,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含公租房、租賃補貼、返遷安置房、單位周轉房)的人員,可申請定向配租:

1.列入縣委、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于才字〔2022〕1號)規定可享受住房待遇的E類及以上人才 。
2.來縣創業,或被機關單位(含縣直、駐縣單位)、企業正式錄用、聘用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含教育部認可的境外高等院校畢業的歸國留學人員);
(二)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在于都工作或生活,并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 。
(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無違法違紀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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