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于都縣人才住房需要哪些資料和材料 贛州于都縣人才住房需要哪些資料

贛州于都縣人才住房需要哪些資料和材料 贛州于都縣人才住房需要哪些資料

申請人如實填寫表格并提交畢業證(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驗證期限延長至提交申請材料后6個月)、婚姻情況佐證資料、社保繳交證明、申請人、配偶和共同申請人的居住情況證明(單位蓋章)及身份證、共同申請人在于都工作或貢江鎮戶籍證明,申請人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提交時攜帶上述資料原件備查、復印件一式二份) 。
補充內容:
申請、審核和配租流程
(一)有住房保障需求的人才,向所在單位報名申請配租 。
(二)用人單位可至縣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領取《人才住房保障申請審核表》 。
(三)申請人如實填寫表格并提交畢業證(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驗證期限延長至提交申請材料后6個月)、婚姻情況佐證資料、社保繳交證明、申請人、配偶和共同申請人的居住情況證明(單位蓋章)及身份證、共同申請人在于都工作或貢江鎮戶籍證明,申請人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提交時攜帶上述資料原件備查、復印件一式二份) 。

【贛州于都縣人才住房需要哪些資料和材料 贛州于都縣人才住房需要哪些資料】(四)用人單位對申請人填寫的表格及提交的資料進行核實,在申請人提交的復印件上蓋章確認與原件一致,簽署初審意見,并對申請人提交的所有資料進行掃描或拍照,按戶建立電子文件夾(用人單位為企業的,還需提供勞動合同),將全部申請材料和電子文件夾及本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移送至縣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 。

(五)縣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負責核查資料的完整性,并將匯總后的申請人信息及全部申請材料報送至縣人才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六)縣人才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步將申請人信息發送縣人社、教科體、民政、不動產登記、住房保障、社會保障等部門,分別協查申請人的人才類別、學歷 ,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婚姻、不動產登記、保障性住房、社會保障信息,相關單位在收到協查信息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反饋結果 。
(七)縣人才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協查結果,牽頭組織人社、教科體、民政、不動產登記、住房保障等部門進行會審 。對會審合格的申請人,張榜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錄入《人才住房申請受理審核情況登記臺賬》,將全部申請材料和電子臺賬移送至縣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 。

(八)房源分配采取按公開搖號或選房的方式進行 。
(九)縣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按照人才的層次等級,組織公開搖號或選房,并將搖號或選房結果向社會公布 。
(十)搖號配租完成1個月內,用人單位應與縣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簽訂《人才住房租賃合同》,逾期視為申請人主動放棄本次人才住房承租資格 , 放棄承租資格的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人才住房 。簽訂的租賃期限為三年,用人單位應依據合同的約定 , 采取銀行托收的形式,按時足額繳納租金、物業服務費(含本單位應承擔的租金部分) 。在該合同的框架下,用人單位可與承租人才簽訂子合同 。合同期滿后,承租人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可續簽合同 。承租期限最長不超過五年 。
(十一)承租人應繳納的租金和物業服務費由本人按月向工作的企業(單位)繳納,再由企業(單位)按月向縣住保中心繳納;縣財政負擔的租金,由縣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按季造冊,報送至縣財政申請撥付 。
(十二)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中簽承租期間 , 其在我縣范圍內申請他處不動產權屬登記時將受到限制 。
(十三)各用人單位應積極配合做好公共租賃住房定向配租工作,為本單位承租人才建立租賃檔案,要求承租人按規使用人才住房,不得轉租、轉借 。任何單位、個人發現在定向配租住房的申請、使用、管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均可向縣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等相關部門舉報 。對有關部門和單位工作人員在人才住房保障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 , 由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依規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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