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年齡如何規定?

吉林市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年齡如何規定?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 , 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 , 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
拓展: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序號繳費檔次(元)/年政府補貼(元)/年1100(繳費困難群體)3022004033005044006055007066008077009088001009900110101000120111500145122000170132500200143000230拓展:
【吉林市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年齡如何規定?】



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 , 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按年繳費可享受政府補貼 。
100元繳費標準目前只適用于重度殘疾人、低保對象等繳費困難群體,由政府代繳 , 個人不用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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