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反韶留韶就業補貼申請指南

韶關反韶留韶就業補貼申請指南

一、補貼條件
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韶關戶籍人員 。
2. 離開韶關行政區域求學、務工后返回韶關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
3. 相關人員按規定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 。
4. 勞動合同簽訂時間在2020年5月17日以后 。

5.用人單位不屬于機關事業單位 。
【韶關反韶留韶就業補貼申請指南】二、補貼標準
一次性補貼1000元/人
三、應提交材料
符合條件人員基本身份類證明;戶口簿;勞動合同;外出求學返鄉人員提供畢業證書(限全日制畢業生),省外返鄉人員提供《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或社保繳費記錄 。
四、應核驗信息
省內務工返鄉人員核驗就業登記信息或社保繳費記錄;退役信息 。
五、申請程序
補貼對象應于穩定就業滿6個月之日起1年內 , 向所在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提出補貼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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