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親屬分配 死亡賠償金家屬如何分配

死亡賠償金親屬分配 死亡賠償金家屬如何分配


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于遺產分割 。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 , 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項目 , 應視為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 。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 , 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并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 , 剩余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 。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思表示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
【死亡賠償金親屬分配 死亡賠償金家屬如何分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