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職工帶薪年假怎么休假 寶雞職工帶薪年假怎么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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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職工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 , 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

在不同單位工作過,年休假天數怎樣算?
職工可享受的帶薪年休假天數與累計工作時間直接相關 。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復函》等有關規定 , 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從事全日制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

年休假可以跨年休嗎?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規定: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 , 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 , 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
換工作了,能否在新單位享受當年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
《國務院法制辦對關于〈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國法秘政函〔2009〕5號)進一步對休假條件進行明確: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的“職工連續工作 1 年以上” , 沒有限定必須是同一單位,因此,既包括職工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 也包括職工在不同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
政策來源:人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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