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更新 長沙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車上牌登記問題解答

持續更新 長沙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車上牌登記問題解答

長沙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車上牌登記相關問題解答
更新時間:2021年12月28日
1、電動自行車、電動車的定義和區別?
答:電動自行車是指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 , 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或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 ?,F行主要技術性能要求如下:①最高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②整車質量(重量)不大于55公斤;③具備腳踏行駛能力;④前后輪中心距離不超過125厘米;⑤蓄電池標準電壓不大于60伏;⑥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不大于400W 。
電動車是指以電力驅動、不符合電動自行車現行國家標準的兩輪道路車輛,但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除外 。
2、在道路上行駛的電動自行車、電動車應具備什么條件?
答: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并經國家強制CCC認證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注冊登記 。
對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的電動車設置臨時過渡期制度,電動車所有人依法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車輛臨時注冊登記并取得臨時號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

3、購買電動自行車后 , 什么時間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答:申請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30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 。
另:2020年2月13日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或者電動車,應當在2020年8月13日前辦理注冊登記或者臨時注冊登記 。
原已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或者已備案的電動車所有人應當2020年8月13日前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更換新的號牌或者臨時號牌 。
4、電動車和電動自行車來歷證明、產品合格證遺失的怎么辦?
答:辦理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綠牌)的來歷證明、產品合格證遺失的需找經銷商補辦;辦理電動車臨時號牌(黃牌) 的來歷證明、產品合格證遺失的,可以由車主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相應證明 。
5、辦理上牌登記確認車輛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辦理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登記(綠牌)時應實車確認打刻的十五位車輛整車編碼是否與合格證上一致,國家強制CCC 認證證書編號,是否具有腳踏功能 , 如有疑問,還應確認車輛尺寸(高度小于1100mm,前、后輪距小于1250mm,鞍座長度小于 350mm),整車質量(小于55kg),車速限制(小于25km/h) 。
辦理電動車(黃牌)登記時應確認打刻的車輛整車編碼是否與提交的合格證或證明材料一致,如果車輛整車編碼銹蝕,若能識別部分字符且車輛整車編碼無明顯人為篡改的 , 視同合格 。
【持續更新 長沙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車上牌登記問題解答】6、三輪電動車是否可以上電動車車牌?
答:不能,《長沙市城市道路車輛通行若干規定》第二款“本規定所定電動車,是指以電力驅動、不符合電動自行車現行國家標準的兩輪道路車輛 。
7、電動車和電動自行車號牌安裝在哪個位置?
答:應當安裝在車輛正后方 。
8、電動車臨時號牌和電動自行車號牌使用年限?
答:電動自行車號牌有效期為5年 , 自注冊登記之日起算 。車輛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滿前90日內申請延長有效期,每次延長時間為1年 。逾期不申請延期的視為自動注銷登記 。

電動自行車辦理轉移登記時 , 號牌有效期仍從第一次注冊登記之日起算,不受轉移登記影響 。
電動車臨時號牌有效期統一至2023年3月1日終止 。
9、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發放號牌和電動車臨時注冊登記、發放臨時號牌收費嗎?
答: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發放號牌和電動車臨時注冊登記、發放臨時號牌不收取任何費用 。
10、有哪些情形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1)2019年4月15日之后購買且不符合“國標”的車輛;(2)擅自拼裝、改裝的;(3)提交的車輛來歷憑證、產品合格證與車輛信息不符合的;(4)其他不符合國家標準和強制性產品認證要求的情形 。
11、原來已經辦理了上牌的電動車和電動自行車還需要再次辦理業務嗎?
答:需要 。長沙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電動自行車、電動車 , 均須到公安機關進行上牌登記(包括原已登記的電動自行車需換領號牌) 。
12、辦理注冊登記需要什么資料?
答: (1)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應當交驗車輛并提供所有人身份證明、車輛來歷憑證、產品合格證、國家強制CCC認證證書 。
(2)辦理電動車臨時注冊登記,應當交驗車輛并提供所有人身份證明、車輛來歷憑證、產品合格證 。若申請電動車(黃牌)登記的車主合格證、來歷憑證遺失的,可由車主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相應證明,前往上牌登記點進行上牌登記 。
(3)原已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換領號牌的,攜帶身份證、原行駛證和號牌到車管所辦理 。
13、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車需要買保險嗎?
答:長沙交警在“兩車”上牌登記工作過程中,不會強制要求車主購買治安防盜服務以及購買保險,但鼓勵車主自主選擇防盜或保險服務 。
特別提醒:
長沙電動車登記備案及上牌工作計劃于2020年10月31日基本完成,屆時長沙交警將啟動“兩車”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的專項整治,并且探索啟動“兩車”違法(闖燈、越線、逆行、搭載多人等)電子抓拍,進一步規范“兩車”的行停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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