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公租房申請條件


珠海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公租房申請條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鎮低保標準150%;
2、申請人應當具有珠海市城鎮戶籍且實際居住3年以上;
3、在本市屬無房戶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4、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無機動車輛,但殘疾人專用機動車除外;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申請受理之日前5年內沒有出售過房產;
【珠海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公租房申請條件】6、家庭人均資產不超過10萬元 。
申請對象:
1、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以家庭為申請單位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時,應當確定一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 。共同申請人可為非本市戶籍的常住人口 。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應當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
2、年齡35周歲以上的單身居民;
3、孤兒年滿18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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