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公租房申請條件


珠海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公租房申請條件
1、申請人應具有珠海市城鎮戶籍且實際居住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
3、在本市屬無房戶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4、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無機動車輛,但殘疾人專用機動車除外;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申請受理之日前5年內沒有出售過房產;
6、家庭人均資產不超過15萬元 。
申請對象:
1、以家庭為申請單位的申請人 。申請時,應當確定一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 。共同申請人可為非本市戶籍的常住人口,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應當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
【珠海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公租房申請條件】2、年齡30周歲以上的單身居民;
3、年滿18歲的孤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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