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區新引進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發放標準

岱岳區新引進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發放標準

【岱岳區新引進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發放標準】岱岳區新引進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發放標準:
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國內院校畢業生應同時具有學歷和學位證書,國外院校畢業生需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下同),全日制重點高校(國內“雙一流”高校(學科),原985、211高校,國外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定的三大世界大學排名體系THE、QS、U.S.News 中TOP200 的高校,下同)本科畢業生,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分別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標準發放生活補貼,連補3年 。對新引進到我區工業企業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及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生活補貼標準分別提高2000元、500元、200元 。

對經岱岳區科技局認定的“人才飛地”,及駐泰高校、省屬科研院所、市屬高校、對我區民辦醫療衛生機構、民辦高校(含民辦非企業單位)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參照企業引進博士標準執行 。

對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賽獲得前十名等國家級及以上技能賽事獲獎的職業院校畢業生 , 畢業5年內新到我區企業全職工作的,參照碩士研究生標準發放生活補貼;

對在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賽獲得前十名等省級技能賽事獲獎的職業院校畢業生 , 畢業5年內新到我區企業全職工作的 , 參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標準發放生活補貼 。
相關規定:
鼓勵青年人才取得更高層次學位學歷后回岱岳區工作 。具體標準是:曾在岱岳區工作且繳納社會保險,取得更高層次學位學歷且在2022年5月1日后返回岱岳區工作,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企業工作并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高校畢業生,按照本政策新學歷生活補貼標準發放生活補貼 。對曾領取生活補貼但補貼期限未滿36個月的,按照本政策新學歷標準發放剩余月份的生活補貼后,繼續發放新政策標準與原政策標準的生活補貼差額,差額部分隨發放周期接續發放;對已領取生活補貼且補貼期滿的,發放新政策標準與原政策標準的生活補貼差額,差額部分隨發放周期接續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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