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普通護照換發指南電子版 保定普通護照換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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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普通護照換發指南
【保定普通護照換發指南電子版 保定普通護照換發指南】實施主體:保定市公安局
受理條件:1、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2、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情形 。
申請材料
1、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等)及復印件]
2、原普通護照及復印件(換發普通護照的提交)
3、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辦理條件
《普通護照簽發服務指南》 第四款 1、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 2、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 3、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發生變化或者申請人面像發生較大變化的; 4、申請人手指傷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紋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情形 。

線下辦理流程
到辦事現場次數1必須現場辦理 原因說明1.面見申請人,提交材料 。線下窗口跑動 次數只需跑一次是否需要申請人線下核驗是核驗內容1線下核驗依據普通護照簽發服務指南 第八款 (一)申請人向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并按規定采集指紋信息; (二)受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回執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三)審批機構進行審核 , 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批準的,簽發證件;不予批準的 , 審批機構向申請人出具《不予批準決定書》 。(四)申請人領取證件 。


步驟
1、窗口受理
辦理時限:1工作日
辦理人:工作人員
辦理處室:出境大隊
特殊環節: 無特殊環節
設定依據: 普通護照簽發服務指南 第八款 申請人向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并按規定采集指紋信息
2、審核簽批
辦理時限:3工作日
辦理人:工作人員
辦理處室:審批大隊
特殊環節: 無特殊環節
設定依據: 普通護照簽發服務指南 第八款 受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回執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 , 不予受理,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審批機構進行審核,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批準的,簽發證件;不予批準的,審批機構向申請人出具《不予批準決定書》 。
3、繳費制作證件
辦理時限:3工作日(不納入計時)
辦理人:制證
辦理處室:省廳
特殊環節: 無特殊環節
設定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186號) 護照換發160元
辦理地點
保定市樂凱北大街3088號保定市民服務中心2樓A區
辦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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