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莞的港澳臺居民怎么換領補辦居住證?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換領、補領:
辦理條件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有效期滿、證件損壞難以辨認或者居住地變更的,持證人可以換領新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丟失的,可以申請補領 。
所需材料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
3、居住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證明材料
4、申領人未滿16周歲且未能前來現場辦理的需提供申領人與監護人的身份證明
溫馨提示:地址變更換領的,提供地址變更的以下證明材料之一

1、有效期內房屋租賃合同;
2、有效的房屋產權證明文件;
3、有效的購房合同;
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當前租住的住宿證明;
5、用人單位出具的當前居住的住宿證明;
6、就讀學校出具的當前居住的住宿證明;
7、其他能明確居住地址變更的證明材料 。
辦理流程

申請人到居住地鎮街(園區)公安分局辦證窗口提出申請,戶政窗口當場受理并發給《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可選擇到辦證窗口領取或郵寄領取 。
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 。
辦理窗口
1、居住地鎮街(園區)戶政辦證窗口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大朗、鳳崗、塘廈、謝崗、清溪、橋頭、橫瀝、企石、石排、茶山下午14:3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  , 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2、東莞市民服務中心:廣東省東莞市南城街道鴻福路199號市民服務中心政務大廳;
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收費說明
【在東莞的港澳臺居民怎么換領補辦居住證?】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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