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醫保關系轉移辦理條件

湖北醫保關系轉移辦理條件

湖北基本醫保關系轉移接續辦理條件
社會保障卡(或醫保電子憑證、有效身份證件) 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 , 在轉出地已中止參保,并按規定參加轉入地基本醫療保險的,可申請轉移接續手續辦理 。
備注:
1、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在轉出地已中止參保,并按規定參加轉入地基本醫療保險的,可申請轉移接續手續辦理 。

【湖北醫保關系轉移辦理條件】2、參保人員轉移接續申請成功受理后 , 轉出地經辦機構10個工作日內完成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出,生成《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 , 核對無誤后,將帶有電子簽章的《信息表》同步上傳到醫保信息平臺,經醫保信息平臺傳送至轉入地經辦機構;若個人賬戶有余額的,辦理個人賬戶余額劃轉手續 。
3、轉入地經辦機構收到《信息表》后,核對相關信息并在5個工作日內將《信息表》同步至本地醫保信息平臺,完成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入 。轉入地經辦機構收到轉出地經辦機構劃轉的個人賬戶余額后,與業務檔案匹配并核對個人賬戶轉移金額,核對無誤后可將個人賬戶金額計入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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