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上海臨港公租房申請條件

最新 上海臨港公租房申請條件

【最新 上海臨港公租房申請條件】申請條件
(一)申請臨港新片區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主申請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與臨港新片區就業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或工作合同;
2.持有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并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金,且與臨港新片區就業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或工作合同;

3.與臨港新片區就業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由就業單位承諾在臨港新片區繳納社會保險金和限定期限內辦理出上海市居住證(限期12個月內提供),并由就業單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

就業單位應為注冊、生產、經營、辦公在臨港新片區范圍內的各類企事業單位 , 且無不良記錄 。
(二)申請臨港新片區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全體成員,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臨港新片區無產權住房;
2.未享受臨港新片區廉租住房、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政策 。

(三)申請人就業單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 可優先申請:
1.對臨港新片區社會事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單位;
2.符合臨港新片區產業發展導向,政府重點扶持的現代服務產業、信息產業、技術研發等企業;
3.因臨港新片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引進各類特殊人才的單位;
4.其他經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審核同意的情況 。
小貼士:
單身人士或家庭可以申請臨港新片區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 。單身人士申請的 , 本人為申請人 。家庭申請的,應當確定一名主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的范圍限于主申請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申請家庭的主申請人辦理申請、申報等事項的行為 , 視同申請家庭全體成員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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