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12:00起城口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12月2日12:00起城口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按照國家新冠肺炎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二十條”優化措施 , 根據疫情防控新的形勢,為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經縣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研究,決定進一步優化社會面防控措施,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F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面恢復車輛出行(高風險區除外) 。社會車輛解除縣內出行管理,各鄉鎮(街道)恢復公共交通 , 落實好上車“亮綠碼、戴口罩”防疫措施 。

二、縣內人員有序流動(高風險區除外) 。
三、進出各類公共場所不再查驗核酸陰性證明 。對開放的公共場所,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經理(主管)負責制 。對不落實疫情防控要求的,依法依規整頓 。
四、餐飲場所有序恢復堂食,同時就餐人數不超過餐位數的50% 。
【12月2日12:00起城口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五、本通告自2022年12月2日12:00起執行 。
本通告未作調整的事宜仍以《城口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于優化調整社會面管控措施的通告》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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